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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emc全站官网    发布时间:2024-09-07 18:52:13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协助民警从事日常值勤、法律事务、监所管理、外语翻译、巡逻防控等工作(学历、专业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职位表)。

  (三)年龄范围:勤务B1岗年龄限制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6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年龄限制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拥有非常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体质和工作上的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七)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党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1.本人或共同生活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信息的;

  (一)考生需服从岗位调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见附件1),试用期6个月。

  (二)辅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统一开展入职岗前培训,服装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核检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实施。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6日11:00至9月12日11: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并且不再受理补充资料。

  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或搜索链接进入“惠州公安辅警招录报名”网页,即可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2)。

  注意:提交资料后不代表报名成功,报名人员务必实时关注报名程序反馈信息,否则造成报名不成功等后果自负。

  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于2024年9月12日至9月14日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步审核合格者,通知进行考试。

  采取闭卷、计算机网络无纸化方式来进行,笔试内容有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和法规、行政素养等客观题和计算机汉字录入题两种题型,试题全部随机在题库中抽取,题库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附件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15分,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笔试成绩加10分(以上需上传相关证明)。成绩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笔试合格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按具体细则执行。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4)。

  考生应对自身身体健康情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加起来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面谈方式来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5%+体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45%,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最终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考试合格者未被录取的,录入辅警考生备选库,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可作为辅警补录依据。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并进行毛发检测。

  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主要考察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共同生活的亲属及社会关系、涉黄涉毒等方面做政审。政审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别的影响聘用情形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再依据其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经资格审核检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方面均合格,在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分局组织入职培训,试用期6个月,培训或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在以上招聘程序过程中,如考生未参加其中任意一个环节,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结束后如有个别岗位未能按计划招满人数,将从报考其他岗位人员中总成绩合格但未入围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补录到空缺岗位。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笔试、体能测试、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分局负责解释,联系人:何警官,咨询电话(区公安分局政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