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querynum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ttfnw.com/inc/func.php on line 1413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database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ttfnw.com/inc/func.php on line 1414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Stmt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ttfnw.com/inc/func.php on line 1453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Sql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ttfnw.com/inc/func.php on line 1454
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知识》:普通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_污泥类烘干设备_emc全站官网_易倍emc全站
emc全站官网 emc全站官网

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知识》:普通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来源:emc全站官网    发布时间:2024-10-06 02:25:59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相关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或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的事故等级。这种事故等级的划分,主要是为便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分级管理。长期以来,我们从始至终把事故分成若干等级,并根据不一样的等级事故规定不同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要求。但不同时期和不一样的行业对事故等级的划分有不同的分级办法,如1986年颁布的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21986)将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定为特大事故,将一次死亡I~2人事故定为重大伤亡事故。而后来我们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一般将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称之为重大事故,把一次死亡1 0~29人的事故称之为特大事故,把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称之为特别重大事故。由此可见,过去对事故等级规划区分有些混乱。为统一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相关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或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明确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这是在国家行政法规中第一次明确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是目前我国最权威的事故分级标准。此外,有关法规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部门规章也有一些特殊的事故等级规划区分办法。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法律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大体上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需要说明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规定事故大体上分为上述四个等级的同时,也规定针对一些行业或者领域事故的真实的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规划区分的补充性规定。这样规定,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符合实际情况。